毕业展刚落幕,抄袭品就“登台”

2019-09-21 14:34

“10号开展,11号就拿人家作品揽生意,知道这么干对一个毕业生意味着什么吗?”5月17日,毕业于中央美术学院的王瑞琳发微博爆料称,自己因被今年央美研究生毕业作品展的一件作品打动而去联系作者,未料这名学生竟向他求教如何维权。该博文的一张图片显示,有人在5月11日发布内容为“千山飞鸟大量批发”的朋友圈文字,配图是正在央美研究生毕业作品展上展出的作品《千山飞鸟,待时而动》。

这件作品的作者、央美设计学院产品专业学生刘同学告诉记者,几天前朋友向她发来上述朋友圈截图,问她有没有将毕业作品授权给对方,“我完全不认识这个人,就想到可能是被看展的商人仿造了。”由于展览是向公众开放的,毕业生习惯将个人联系方式留在作品旁寻求合作,但发布该批发广告的人只是前来看展的陌生人,因此刘同学的朋友也不清楚对方身份。刘同学尝试加对方微信询问情况,但对方似乎已知道她是作者,拒绝通过验证。

“这件毕业作品,我从设计、实验到制作大概用了三个月,决定以机械玩具为研究课题是在一年前。”刘同学说,这件作品由大型机械装置和风车机械玩具组成,此次毕业展是首次面向公众。遭遇此事后她感到非常沮丧,“我们目前掌握的证据不能算实锤,不知道他们是否已经把玩具复制出来了。之前就听说过毕业展上类似的案例,有的师兄师姐展品被抄袭甚至盗窃。”

在王瑞琳爆料微博的评论区,有网友感慨“台下十年功,台上秒被抄”“国内创作环境太难,抄袭来得太快”。为刘同学发声的王瑞琳也是“山寨”受害者。去年央美毕业展上,他创作的《迷·藏——真假美猴王》雕塑反响火爆,淘宝上模仿该作品的“假美猴王”遍地开花,王瑞琳无奈感叹“都快抄出风格了”。

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雁峰直言,目前刘同学掌握的朋友圈截图是证据,但不能证明对方是否的确已批发以及批发了多少产品,他直言“这种官司不好打”。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博士后邱治淼建议刘同学继续通过朋友告知对方已涉嫌侵权,要求对方停止侵权或事先获取授权。“将侵权方转化为合作方是版权界的一种比较经济的维权方法。因为毕竟为了一幅美术作品进行法律诉讼既耗时费力,而且经济上未必划算。”

此外,邱治淼还鼓励艺术创作者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尽快申请著作权登记。“虽然美术作品自创作完成之时起便自动享有著作权,但一旦涉及版权侵权诉讼时,法院要求原告证明自己的权属,那么,著作权登记证书就是版权归属的初步证据。如果没有予以著作权登记,则需要保留原始创作证据和其他证据证明权属,维权成本高且效果差。”

目前,刘同学已委托代理机构提交外观专利申请,“我身边的朋友也有人遇到过被抄袭成商品的事情,大家能投诉就投诉,但是感觉这种事情很难控制,学生和商人在控制成本和生产速度上不是一个等级的。”

“美院在艺术惠民这件事上一直是开放的,欢迎大家来看展,我们也很希望给看展的人带来更好的体验。有的观众跟我们交流作品,挺令人感动的。同时,个别人偷盗、抄袭、不爱惜展品的现象时有发生。请大家理解毕业生,展品都是花精力做的个人作品,希望能得到基本的尊重。”这是毕业生刘同学的心声。